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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可以参加选举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三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一、公布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参加竞选。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二、登记对象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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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选举权。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选举权包括推选权、登记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竞选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竞选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对被停止行使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被判刑的人并罚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此项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除剥夺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同时,也剥夺了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需看刑罚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有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法》第二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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