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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法律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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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有选举权。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故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是享有选举权的。
当被告人执行完毕刑罚之后,且已经恢复了其政治权利的,则可以恢复其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没有被剥夺政策权利,可以参加选举。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二、登记对象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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