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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羁押嫌疑人,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时,看守所应当在拘留证、逮捕证...
1、羁押的。 2、对公安、检察院、法法三机关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间都有限制。 3、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在7日,异地作案的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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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二)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参考一下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
1、羁押的。 2、对公安、检察院、法法三机关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间都有限制。 3、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在7日,异地作案的可以延长30日,所以公安机关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应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 4、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不能终结的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延长1个月。 5、再复杂的案件经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6、特殊案件经最高检察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没有期限限制。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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