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屋租赁中电器损毁责任归属规定

2024-12-06
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时家电设备损坏所引发的责任分配问题,往往取决于具体原因以及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租赁协议中签署的条款。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出租方(即房东)有责任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电器设备及家庭用具)进行维修保养,除非在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如果这些电器设备因自然损耗或合理使用而出现瑕疵损坏,那么责任应由作为出租方的房东承担。 如果电器设备损坏是由于承租方的过失行为引起的,例如恶意破坏等,那么承租方应自行承担修复职责并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当出租方拒绝履行维修任务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修复好设备时,承租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事宜,并向出租方提出支付维修费用的请求,或者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从租金中扣除。 如果维修工作导致房屋无法满足租赁需求,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终止租赁协议的履行。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