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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主导,变卖资产,进行绝大部分赔付;2、政府主导,评估资产,债转股;3、企业自救,以公司相关房产为依托,名为还债,实为卖房;4、对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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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融资担保公司不可以受托投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二)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 (三)受托投资。 融资担保公司自有资金的运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定。
被投资公司即将破产,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成本法核算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第: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二种,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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