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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单位解雇理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合法 如果重新签订合同,要新合同约定原工作年限已经补偿或者确认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法...
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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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在同一地市就业的话,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就代表原单位在法律上还付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责任与义务。这种情况下,现单位自然不能跟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就没办法办理社会保险。而且,如果原单位不做保险减员的情况下,新单位也没办法为员工做保险增员。 如果劳动者跨省就业的情况下,原单位合同不解除不影响在新地市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但是新单位一般为了避免新入职员工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可以签订的。但是,你可能需要负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后一份劳动合同无效、原劳动单位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后劳动单位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和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负担经济补偿金,还有就是你的工作期间的劳动保险等权益两单位可能推诿,如在此期间发生工伤,则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想签订,需要告知并获得两单位的书面同意,就有关工资计酬、劳动保障等在两份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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