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第2...
被判处十二年刑期的,犯罪分子最多可减刑六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 一,因此犯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减刑虽然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也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一次减刑过大。减刑幅度应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确定。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过程中,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悔改或者立功的,或者有重大立功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悔改表现突出,有立功表现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一、没有规定服刑多久可以减刑,并且没有规定一次可以减少几年,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 二、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