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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最多3年吧。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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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最多减少6年(不含本数)。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修正)》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据此可知,刑法里对减刑的对象有四类犯罪分子: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而未被判死刑并不排除只被叛了附加刑,只被判附加刑的,不能减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能减刑五年,但实际上达不到。《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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