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育保险需要满足两大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2、社保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目前处于在缴状态。符合以上两大条件就可以报销流...
孕妇可以依法申请缩短工作时间。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来的劳动,使用者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书,减少劳动量,安排其他适应的劳动。对于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立法精神,不能加妇检,是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 不参加孕检适用于《计生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三条 二十二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这两条的法例条文并不纳入法律责任以及处罚范围条款之列。所以,根据《计生法》对当事人不参加孕检行为进行处罚是不适当的。 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同时又赋予省级行政单位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各省市自治区的“计生管理条例的”权力。这些行政条例虽然不是法律条款,又同样对辖区内的公民有约束力。所以,地方政府计生部分,按地方条例进行处罚,也是合理的。所以,公民也应当遵守地方政府的管理条例,以避免受到处罚。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但我是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就是我的职业,因此帮助不是免费的,请理解。 若女方将孩子生下来,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做?不是网上免费咨询能够解决的,建议你约时间详细咨询,详细咨询后认为需要我代理的,双方再协商律师代理费用。因为如何协议?如何取证?如何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孕妇不能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非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非法辞退孕妇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9人已浏览
669人已浏览
1,308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