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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怎样审查: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
1、在买卖合同签订中,为了对合同进审审查,证明其法律效力,并促使当事人认真执行合同的内容,买卖双方也可商定,在买卖合同签订以后,申请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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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注意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楚。 第 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法律依据】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 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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