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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法定无效的情形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上的瑕疵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依然有效;而股东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
股东会决议法定无效的情形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上的瑕疵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依然有效;而股东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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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股东签字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合同欺诈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金额大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罚款。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如果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行政法规无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决议出台之日起60天内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如果股东按照定金规定打官司,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公司的要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进行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布该决议无效或取消该决议后,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取消变更登记。
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不是必然无效。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决议无效;如果决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仅签名是伪造的,则决议有效。
1、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不一定没有效力,但是效力会有瑕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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