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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任何人都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其次,夫妻共同财产,夫或者妻通常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对于该一半的所有权,任何一方都是可以单独做出处理的。再次...
我父亲有3万元,原来交给我哥保管,现在我哥出具了一张赠与书,他自己写的,说这3万元父亲赠给他,请问这个赠与是否成立?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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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先生赠与或者出售与女儿的房屋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有书面合同,口头赠与的不动产,缺乏有效要件。需要补办书面合同; 2、李先生女儿不具有出售房屋的有效条件,一、无房屋权属凭据,二、无房产证,不具备二手房屋流通条件;公证处是不会公正的。 3、如果你实在要买的话,应同李先生签写合同。待有了房产证后进行公证,不过,合同要写的细致特别是对买房人要全方位保护,提防出售方撕毁协议。
按照法律规定,这两套房产是你先生和你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你去世后房产的一半作为你的遗产,由你先生、女儿和你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即使你立遗嘱,也只能处分属于你的一半,不能单独将大房子由你女儿来继承。所以你要达到目的,必须取得你先生的配合,现在就将大房子约定由你所有,或者你们共同来立这个遗嘱。具体操作步骤比较复杂,建议你最好聘帮你解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女儿是父母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发生时,如果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父母的遗产女儿就有继承份额。 失去继承权的情况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遗产份额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伤害被继承人; 4、伪造遗嘱等严重情节; 5、通过欺诈和胁迫阻碍遗嘱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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