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离婚和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同居关系原则上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结束同居关系只需要...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我们国家现在关于离婚这个问题,必须是有结婚证件的,只有存在这样的一种前提才能够进行婚姻关系的解除,但是也有一种情况,当事人将结婚证件丢失了,此事可以到民政部门来补办,这样也是一种离婚的方式。
按照同居时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若感情不和分手,不属于离婚,双方原归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没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双方没有约定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且未领取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时,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56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