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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办理哪些手续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
用人单位与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依据《》39条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依据《法》46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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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并且告知辞退的理由。 2.谈话要婉转,不要引起劳动纠纷。 3.办理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保险公积金等。 4.如果你公司需要留档就需要填写。 5.工作交接是必须的,关键还是看你公司的具体要求。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员工有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如果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辞退员工。辞退员工后,要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依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辞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流程如下: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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