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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员工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024-12-07
如果与分公司存在劳务关系,那么该劳动者总公司从法律层面上可能构成劳务关联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定主体,无法自行签署劳动合约。因此,其雇用的员工往往需要被认定为实际与位于总公司的机构间形成劳务关系。 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来说,它们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来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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