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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是哪个省的?与所在省有关。 对于工伤工资不低于社平工资的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
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伤赔偿项目;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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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一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者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话,发生工伤赔付时,社保中心是按照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而在2008年在广西曾有个行政诉讼案例,劳动者因为实际工资与单位为其申报的社保基数不同,导致社保中心计算出的工伤赔付少了很多,以此起诉社保中心要求撤销“工伤待遇核定表”,最后法院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理由是认为社保中心在核定工伤待遇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核定职责,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为标准进行核定。不过在上海还未听说有过此种案例。
以缴费工资计算,工伤工资低于社平工资如未买工伤保险,由单们个人实际收入计算,实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计算。
关于工伤后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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