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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2、你只要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那上面对时间及路线写的非常...
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人已经死亡,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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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残疾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就业补助金,主要是这三金,其他的还有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宿费用、营养费等等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 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2、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解释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属于工伤: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2、请作坊申请工伤认定,如期拒绝,可以自己去申请,期限为一年; 3、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5、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金和伤残精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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