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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劳动者可以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的提取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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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④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劳动者可以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办理成功后,通常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可以,但还需要满足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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