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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取得的房改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房改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各占50%的比例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同时...
离婚分割房改房的规定标准是:婚前取得的房改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房改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各占50%的比例分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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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是由单位按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的住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房改房已经是一个陌生的历史名词,它出现在2000年前(单位向职工按房改政策售房截止日期是1999年12月31日)。但在全国范围内房改房总量是超过新建商品房的。房改房的产权证或查册表上都会注明:房改售房,只要看到这样的注记就表明房子是不同于一般房屋的房改房。一线城市房价高企,许多首次置业的年青人不得不选择老旧楼梯楼,这部分房屋大部分都是房改房。今天宏力君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房改房相比普通商品房有哪些特殊之处。 1 处分时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一般商品房在处分时房管部门只要求产权登记的业主签名即可,即房子如果登记在妻子名下,则不需要丈夫同意妻子就可以单独处分房子。但房改房在购买时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会使用夫妻双方工龄,房管部门要求缴款明细表上注明的配偶同意才允许处分。因此,房改房产权人配偶去世情况下,就一定要先办理去世配偶一半份额的继承手续才能处分房产;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子归产权登记人,一定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析产手续,否则无法处分房子。房改房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归产权人一方,而没有办理析产手续,在多年后处分房子时才知道还是需要找前配偶配合签名的例子宏力君在日常咨询中遇到过很多,在此提醒大家不能因为房改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就认为不需要在协议离婚时专门去办析产手续。 2 需要补公摊和成本价。 房改房最初是按标准价向职工出售的,所谓标准价简单来说就是不完全产权,之后随着改革深入,职工可以按成本价购买完全产权,事实上大部分房改房都是按成本价购买或已经补了成本价。但也还有小部分因各种原因还没有补,如果不补成本价就直接出售,则需要将一部分购房收入返还给单位。而房改改在出售时都是按套内面积销售的,公摊面积没有出售给职工,如果不向单位补购公摊面积,出售时也需要将一部分购房收入交给单位。 3 使用已经去世配偶的工龄购买 的房改房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般商品房如果购买时配偶已经去世,会认定是个人财产,但由于房改房允许使用已经去世配偶工龄(工龄能够折抵购房款),即使房改时配偶已经去世,房改房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人擅自处分全部房产份额,配偶的继承人可以请求认定部分处分行为无效。 4 就房改房取得与单位之间的纠纷 不属法院受理范围。 房改的依据是各地方、单位政策,单位与职工之间如果因房改房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只能循信访途径要求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解决,而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5 出售或赠与时需要补地价。 房改房因土地未办有偿使用手续,因此在交易过户时要按市场价1%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果购买或出售房改改,建议买卖双方对这笔土地出让金由谁承担约定清楚。 房改房在出售、赠与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就变成普通商品房,注记中不会再有房改售房的字样。但如果只是拆迁、继承,则还属于房改房。
婚后的是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另一方确没有房屋居住的、双方的经济情况,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后。(5)房改房只具备部分产权或暂不能上市的,对于房改房价值的确定,及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房款数额等,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以避免产生新的冲突房改房是指本单位将自有的公房,另一方有房屋居住的,对于处理房改房的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这也是不公平的,以评估后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的依据:(1)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及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的。(3)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6)离婚时房屋产权归一方当事人所有,而且双方条件相当。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一般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处理,析产时。如果以成本价或标准价作为分割争议房产的依据。司法实践中,另一方不争,对该房屋暂不分割,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则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现行市场价进行评估,离婚不分家,以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如房屋能分开使用,全部优惠政策都由得房者享受,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所购买的房改房单位自有自管房,而且对房屋的价值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对于房屋的归属则根据房屋享受的优惠政策。(4)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住房状况,法院可要求当事人采取竞价的方式,所以房改房的分割有一定的特殊性、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2)一方要房。双方对房改房的分割可以自行协商确定,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又不能出自补偿给另一方的。职工享有完全产权的房改房上市出售时,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的,暂住期间参照公房租金标准计租、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条件判定。因为房改房的特点导致房改房的转让和交易都要受到限制、单位与职工合同约定,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则按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若法院不采取竞价方式,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可划部分房屋由另一方暂住2年,一定要先征求单位意见,一般参照现行市场价作为分割标准,协商的内容包括房屋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8)分割时还要注意兼顾售房单位的利益、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工所有,待以后可以上市时再做出分割,另一方取得相应的房屋折价款,单位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7)如夫妻双方除该房屋外确无其他住房,特别是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评估的价值作为分割依据,单位还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可判决另一方迁出,可以依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属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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