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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可以申请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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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可以申请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可以申请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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