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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首先要确定漏水形成的原因是否由于楼上业主造成的,明确造成漏水问题的责任方后,可以通过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最后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1、找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负责。 2、楼上卫生间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理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鉴于其未及时发现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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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认为你首先应当找楼上索赔。至于最终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是谁的过错造成的。如果是安装的原因,应当由安装的单位赔偿。 2、3、应当按照实际经济损失赔偿,如果各方对经济损失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评估。 4、你作为受损失的一方,只考虑你的损害后果是否与楼上漏水有因果关系,可以不考虑漏水的原因。起诉时可以只列楼上的业主为被告。如果楼上认为是他人的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法院追加他人为被告。
按照民法规定,故意侵权行为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过失侵权行为也可构成共同侵权。过失共同侵权指行为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与他人行为结合导致损害后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行为人已经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与他人行为结合导致损害后果,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后果。本纠纷中,根据相关规定,热力对于李明家自用设施不负有管理、维修责任,但事实上已经提供了维修服务。作为热力管道专业维修者,热力公司应尽到妥善的维修及注意义务,现在维修点出现漏水,如果热力公司不能证明漏水是由设施老化导致,且其维修操作并无不当,那么就应认定热力公司在维修过程中存在过失。李明作为热力管道除污器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设备尽到注意与管理义务,应认定其对于张华的损失也存在过失。另外张华租赁地下室存储货物与漏水并无因果关系,且其是否履行出租用房登记备案手续属于行政部门查处范围,不能以此认为张华对于漏水存在过错。因此,热力公司与李明对于两者行为结合造成损害后果均存在过失,构成过失共同侵权。但由于热力公司为专业热力维修者,而李明不属于具有专业热力维修知识的人员,因此李明的过失程度应小于热力公司,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有可能是楼上住户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但不论何种原因,您应先向楼上住户主张赔偿,如其有足够和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为开发商的原因,则由开发商进行赔偿。也可能会存在开发商和楼上住户互相推诿的情形,你可以根据遭受损失的程度估算数额与楼上住户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应对两方提起诉讼,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弥补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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