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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
生活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薪(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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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状况的确定 按照《人身伤害解释》的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通常情况下,个人的收入水平总能够比社会平均的“护理劳务报酬”要高,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提供个人收入的证明。由于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的。
如何计算生活护理费:根据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水平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所谓的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设区市的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50%。例如,吴某在一家电厂工作。在2004年的一次工伤事故中,吴某高位截肢,完全不能自理。他整天卧床,靠妻子照顾日常生活。它所在的城市是我国中部某不发达地区的一个县级市,200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元/月,因此,吴某所能获得的护理费赔偿金额为:护理费赔偿金额=800元/月×50%=400元/月,即赵某每月可获得400月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生活中大多数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40%。比如邓是一家钢铁厂的员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失去右腿,造成脑震荡后遗症,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平时大部分行动都是老母亲照顾的。他所在地区是中国东部沿海的一个省会城市,人均收入水平较高。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1200元。通过这种方式,邓某每月可以获得的护理费赔偿金额为:护理费赔偿金额=1200元/月×40%=480元/月,即邓某每月可以获得480元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30%。比如杨是一家水泥厂的员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失去了右臂,给他习惯了右手几十年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一段时间内,他的一些生活需要家人的照顾。他所在的地区是中国西部的一个省会城市,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500元/月。这样,杨每月可以获得的护理费赔偿金额为:护理费赔偿金额=500元/月×30%=150元/月,也就是说,杨每月可以获得150元的护理费赔偿金额。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如果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则上述费用就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只能由单位按上述标准支付。如单位拒绝,您可以在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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