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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薪(元/月)...
(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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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属于工伤赔偿的项目,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应当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三个等级支付,即完全不能照顾自己,大部分不能照顾自己,或者生活部分不能照顾自己。其标准分别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个%、40%或者30%。根据上述规定,护理费赔偿的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其计算方法根据三个不同层次的不同,即根本无法照顾自己,大部分无法照顾自己,或者生活部分无法照顾自己。(一)根本无法照顾自己生活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二)生活中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护理费用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费。生活护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各不同等级支付,起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如你与工作单位签订一次性解决方案,你可按20年一次性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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