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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而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
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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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26、27条解除合同,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赔偿金。依据第25条接触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有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说法部分正确,两者并非相互排斥,可以在一定情形下并用。根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的解释》第15条,有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度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老哦你跟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赔偿适用于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经济补偿适用于用人单位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能同时适用。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一、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同时适用的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劳动合同法》第87条如何理解的问题。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此条理解有认为应支付三倍经济补偿,还有认为只支付两倍经济补偿的。笔者认为,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只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就行了。因为第46条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都是合法情形而不存在违法情形,而第87条的规定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的处理。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分别适用于合法情形和违法情形。所以第87条的情形只适用2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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