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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合同成立后又解除时居间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居间人...
一旦买卖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买卖合同的,此时的中介费往往由买方支付给了中介公司,如果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那么中介费由买方承担。如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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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违约,如果在违约之前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支付中介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介公司通过居间服务,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认为中介公司已经履行完成居间义务。因此,卖方应当按约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费用即佣金。
通过房屋中介销售房屋的,就需要与中介签订服务合同,房屋出售后要支付一定服务费,依据规定,房屋中介撮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期间服务费用不退还。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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