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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遗产问题: 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农村房屋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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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需要子女也是本村农业户籍,才可以到住房所属村委会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农村出嫁女儿继承问题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农村家庭中这种观念尤其根深蒂固,女儿一旦出嫁,就不再被视为父母家的一分子。父母去世后的财产也往往只由儿子继承,女儿是得不到遗产的。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呢?今日,我为大家来解答意下这个问题。 女儿出嫁后就是婆家的人,这种观念在农村中还是比较普遍的。因此,父母在百年之后,他们的财产由儿子继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女儿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反而容易被乡亲指责不应该。事实上,出嫁的女儿也是享有继承权的。 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许多年,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落实在法律中是这样表示的: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法》第九条)。 那么,出嫁的女儿可以分到多少遗产呢?《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从这些规定可以很明确地看出,女儿和儿子都是有继承权的,无论女儿是否出嫁,不影响她的继承权利,而且一般情况下,女儿和儿子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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