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票据诈骗罪该如何界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
1、罪与非罪的界限:(1)诈骗财物数额较小,危害不大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2)正常的借贷代人购物拖欠货款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诈骗犯罪未遂的界定是:已经着手实行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可以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判断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符合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只有符合其犯罪构成,才能认定触犯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险制度和保险人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骗取较大保险金额的行为。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合同约定内发生事故后,按照保险法规获得的一定赔偿。3、主要要件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4、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第一百九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