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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在作出对劳动者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在用人...
你的问题简复如下: 据你所述,如果你在原单位从事工作达12年,应当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如无双方协商或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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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应当得到履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你的损失。你的单位如属国企则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即“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
看单位解雇理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合法 如果重新签订合同,要新合同约定原工作年限已经补偿或者确认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一,对于公司向你发送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建议你还是不要签字为好,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法主张经济赔偿金。 第二,你已经在公司工作5年,那么按照年限计算,你们公司应当支付你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第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履行上述手续的话,那么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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