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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与验不验资无关。 如果股东实缴了出资,必须进行账务处理,依据股东出资的进账单(货币出资的)、发票和财产移交清单(实物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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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与验不验资无关。 如果股东实缴了出资,必须进行账务处理,依据股东出资的进账单(货币出资的)、发票和财产移交清单(实物出资的)、产权过户手续和评估报告(需要产权登记的比如房产、车船、知识产权等)。 如果股东还没缴纳出资,不需要做分录,也无法做分录。 现在工商注册登记不需要验资,但是股东还是要按照章程规定缴足自己认缴的出资,(见公司法第28条、第30条)。可以分期缴纳,缴多少做多少,没缴就不做。 法律依据《公司法》。
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与验不验资无关。 如果股东实缴了出资,必须进行账务处理,依据股东出资的进账单(货币出资的)、发票和财产移交清单(实物出资的)、产权过户手续和评估报告(需要产权登记的比如房产、车船、知识产权等)。 如果股东还没缴纳出资,不需要做分录,也无法做分录。
这需看该款项通过何种途径入账的,如果是直接由投资人转入的。这只能记借款,不能归为实收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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