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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
1,前一个合同已经解除,以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为限。 2,内部培训和上岗前培训都不属于专项培训的范畴,劳动者离职不需要赔偿培训费。 3,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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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违反已签订有关服务期相关约定的,应当赔偿培训费,并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上岗前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不在此列。
合同期未满离职扣培训费合理,只要不超过培训总额即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首先要了解B、C二人是谁委派外出培训的,确实是代表单位,那么2000元的培训费是不需要归还的; 其次C退股所享有的权利义务首先要按照公司的章程规定及其他约定,如果章程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其他约定的话,则按照法定来处理,即C作为股东如果公司有盈余可以享受持股比例的分红,但是如果单位存有债务,C也要对单位的债务承担持股比例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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