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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才落户新政策是怎样的?

2021-10-22
新的引进人才定居政策规定了5种人才可以定居天津,分别是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天津市引进人才定居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明确规定:没有就业部门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的人才集体定居并存档。 对在津无就业单位的落户经办程序:各区联审窗口出具提档函(北方人才市场已经发送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并对人才相关资料预审核,预审合格的出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三个部门签字不盖章,各区审批表要自行编号)。申请人持有提交文件和引进人才定居审查表回到原籍提交文件后,向北方人才发行存档证明书,人才持有存档证明书和引进人才定居审查表,在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合审查窗口办理定居许可手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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