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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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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符合有子女死亡;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中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作为再婚生育,要办理生二胎申请。可以在遵义办理生育证,经批准生育的,不要罚款,没有批准的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罚款),多少数额查查贵州省计生条例的规定。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的,不再实行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即将全员人口库、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登记资源共享,相关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化互联互通完成,无需群众自己审批、登记。 但有以下情形除外。即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的,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符合以上三种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时,需要申请办理《生育证》。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如果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安排生育了。也就是说没有生二胎的资格了。 第二十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六)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七)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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