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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请假期间受伤住院的话,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
一般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请事假都是扣当天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事假,劳动者未提供劳动,那么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可以的。但是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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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 职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可向用人单位请病假。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医疗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怀孕后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产假待遇。另外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 如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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