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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合同担保人代为还款之后向谁追偿?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
公司已经注销的,债权人要申请权利,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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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承包人一般只能向其合同相对方即发包人(承租人)主张权利,因此发包人(承租人)与建筑物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建筑物后,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应当以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根据统一债务的保证人数,可以将保证分为单一保证和共同保证。单一保证就是统一债务只有一个保证人的保证。共同保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同一债务进行担保。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共同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在保证人对保证份额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请求每一个保证人就其保证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无权请求其中某个保证人就全部保证债务承担责任。在保证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则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意保证人请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每一个保证人也都有义务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需要进行注意的是,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钻人与连带责任保证是不同的。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保证责任使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上的连带关系,保证人对债务的保证方式既可为一般保证,也可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仍应以期保证的方式而享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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