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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
合同无效是否需要赔偿依据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决定,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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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给予折扣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取决于是否有过错方和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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