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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土地出让金违约经原出让方批准,可以推延出让起始时间,同时按申请当时的基准地价全额补交延期时段的土地出让金。...
后果: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依据: 1、根据土地出让收支管理通知,对于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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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是一个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相联系的新范畴,是一个土地财政问题。土地出让金,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中具有双重功能:一是调节土地的利用,改进和调整产业结构,包括一二三产业结构、各业内部结构等,制约或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杠杆,调控在国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调节市场竞争关系等。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是租非税,似税非税。 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 土地出让金准确地说,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地价,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 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 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国土部要求开发商必须在1年或2年内开发,如囤积土地要罚款或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地方政府多数不执行多数袒护开发商,导致房源紧张房价暴涨),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的高低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土地出让金一般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出让金金额巨大、办理出让手续所需的时间较长,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可见这种多次支付和现在时兴的“年租制”还是有所不同的。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性质”等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金是有标准的,相信大家听过上文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与普通民事合同相比,土地出让合同确实有其特殊性,其中一方是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其提供的土地出让合同格式文本必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国土资源部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标准的规定是对国有土地交易市场的政策规定,体现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不属于双方可以随意协商达成的条款。这类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有效性规定的,原则上不应以私法判决的形式否定其有效性,也不应根据职权进行相应调整,而应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方的民事权利义务。《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受行政文件和部门规章的约束。受让方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给出让方造成的资金损失,不能简单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民间借贷规定的利息标准进行判断。应考虑违约金条款的合法性、行政管理的强制性、违约责任的可预见性等因素,原则上不应在无特殊情况下减少。
土地出让违约金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敞触搬吠植杜邦森鲍缉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千分之一--千分之三出让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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