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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案件,现在在法律实践操作中,仍有争议,按照一般劳动部门是认定为不是工伤,认定标准是工作年龄,但是按照法律的条文解读,是应该按照是否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实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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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人认为,己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就应该退休,不在继续工作。但现实中仍有很多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仍在工作岗位。那么,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吗?
▌案情赵某在某企业传达室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5月20日,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留用他,征求本人意见,他亦同意。7月的一天,赵某骑车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左腿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事后,赵某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遭到单位拒绝,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分析单位认为,赵某虽然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但他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所以单位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在其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综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赵某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单位最终承担了赵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1、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对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包含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论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严格按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均按劳务关系处理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和用人单位是什么关系,上海的司法实践认为,要作如下区分:A.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B.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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