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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从下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到了退休年龄,未能依法享受养老待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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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其就不再具有劳动能力,也不再具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其也就不享有劳动法上的权利,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是劳动关系。当然,对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其合法权益亦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其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由单位造成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如果达到了法定缴费年限,仍可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对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包含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论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严格按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均按劳务关系处理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和用人单位是什么关系,上海的司法实践认为,要作如下区分:A.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B.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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