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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
常见的反担保形式有:1、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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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是:担保合同无效(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①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②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①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②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下面是关于担保合同如何解除的规定: 一、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实现。 二、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主合同债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的; 3、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债务,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违约行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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