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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
唯一房产能否拍卖执行,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看各地法官的看法,即使真的不能拍卖,但是法院完全有权利查封,查封是什么意思?你将不能居住。不能居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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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查封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对房屋进行使用、抵押或拍卖等行为,需要对所欠债务进行清偿,然后向法院请求解除查封。法院查封房屋是因为民事纠纷中的债权人的债券无法获得清偿向法院申请的保全措施,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
即买方可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对标的物进行确权。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您还可以随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再次要求法院解封房产,并确认权属归自己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也就是说,想要获得房屋,需同时满足已订立合同、合法占有房屋、依约支付价款且非因自身原因未登记四个条件,而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异议成功。
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是善意取得,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如果卖家隐瞒真实情况,房产也未过户,买卖合同就无效的,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3、如果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侵犯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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