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
首先,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个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科学调查的目的是收集证据和资料,明确争论的实施,准备下一步的调停和裁决。调查科学调查的工作包括写调查大纲、根据调查大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科学调查、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等。3、调停阶段。仲裁庭在明确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好调停工作,努力促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仲裁庭需要制作仲裁调停书。4、裁决阶段。仲裁庭调停无效或仲裁调停书送达前当事人后悔,调停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必须以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进行。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停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停和裁决,当事人双方都应自觉执行。
1、根据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而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9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8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