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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不能。 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 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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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的违约责任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该工作成果的,应当偿付违约金。②承揽人迟延交付工作成果,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承揽人偿付违约金后,还应继续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③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的,应当按质论价,减少报酬;定作人不同意接受该工作成果的,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理、重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赔偿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④承揽人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应当按定作人的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⑤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保管不善,致使材料毁损、灭失的,应承担定作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⑥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不解除合同的,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定作人不同意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⑦承揽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向定作人交还技术资料或复制品,赔偿因此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⑧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地产抵押权具有附属性。房地产抵押权是为了担保债权而设立的,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房地产抵押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主债权有效存在,房地产抵押权才存在,如主债权无效或被撤销,房地产抵押权也随之失效。(2)房地产抵押权的追及性。在抵押人将抵押房地产转让于他人时,抵押权人仍可对抵押房地产行使抵押权,不论抵押房地产由谁所有或占有,抵押权人均可行使追及权,以确保债权得到清偿,新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得以其不是债务人而提出议异。(3)房地产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指抵押房地产发生原有形态变化时,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抵押房地产的转换物上的特征。如因房屋的失灭、损坏、拆除而得到的赔偿金,包括保险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等,都是抵押房地产的转换物,抵押权人可以对其行使抵押权。(4)房地产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性。房地产抵押权属物权,优先于债权,附有抵押权的债权优先于未附抵押权的债权而受偿。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得以确立,即产生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必要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2)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可请求调解、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未经协商,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而承担法律责任。 (4)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的更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法人代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权利义务应由法人直接承担。因此,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不因法人代表更换而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后任法人代表必须履行原订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由于第三人的非法干预造成一方违约而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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