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职工是因公司的安排导致有未休的年休假,则公司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其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但该工资报酬已经包括单位所支付的职工在正常期间的工资收入。
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该依法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义务(《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0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