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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合同未履行的,中介人无过错的,可以收取中介费。中介人促进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合同成立后,中介人仍有权收取中介费。...
可见交易并未最终达成,中介收费条件未成就,中介收费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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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一般是由卖方收取的,但如果卖方与房屋中介有约定的,可以由房屋中介代为收取定金。 对于购房合同而言,定金双方指向的是房屋买卖的双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够按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房地产中介作为中介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其无权与买卖合同双方签订定金合同或向任何一方收取定金,在并未取得卖主授权的情况下,向买方收取定金是一种越权行为。 只要买受人开出的买卖条件明确具体,并且中介公司取得了出卖人同意以该条件出售房屋的代收定金授权,中介公司便可作为出卖人的代理人收取定金,其代理行为对出卖人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买卖关系成立。若中介公司没有取得授权,但出卖人在事后对中介公司的代收行为予以追认,或亲自收下中介公司转交的定金,买卖关系也同样成立。 作为买受人,若向中介公司支付定金,应要求中介公司提供出卖人的书面授权,或当场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与出卖人进行确认并留存证据。 而对于中介公司,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通常出卖人对中介公司的授权仅为口头授权,虽然法律上认可基于口头授权,中介公司可以代出卖人收取定金,但是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实。为防止过后出卖人反悔而中介公司又缺乏相关证据证明授权来源,中介公司应在代收定金前进行书面确认或通过电话录音、短信或微信等方式予以确认并留存证据,亦可要求出卖人直接提供收款账户由买受人直接支付。
合同法中并没有禁止代理人不得代理买卖双方的规定,但是实际上买卖双方存在利益冲突,代理人代理买卖双方可能会侵害另一方的利益,有些行业是禁止代理利害冲突双方的。有些中介公司在买卖双方之间的作用不是中间介绍,而是双方代理。也就是说,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既代理买方又代理卖方。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或继续履行合同。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和本律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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