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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监护人有下列原因时,可以要求辞职或拒绝:监护人年老、生病、不能照顾监护人;监护人不是监护人的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承担两项以上监护责任;...
你们都有权 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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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按照法定顺序来确定以下主体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4、经未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朋友; 5、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前一顺序的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后一顺序的人履行。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由其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的人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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