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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当事人受让该房产时,在购房合同中,与原房东就户口迁移一事,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根据该合同的内容执行; 2、如果对方在此时限内,不迁移户...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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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户口因各种原因不迁出。无法及时迁出房屋内的户口,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或者虽然可以落户,但是别人的户口没有迁出感觉不舒服。对于卖方不迁户口的问题,购房者实际上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发生纠纷,公安机关不能强制迁出原业主户口。公安机关只能在当事人自行申请迁出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买受人不能根据买卖合同和新房原件启动公安机关户籍迁出程序;另一方面,户籍迁出涉及行政机关职权,不是民事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因此,法院不接受此类纠纷。由于购房者在实践中很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强制迁出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办法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少他们的损失。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确实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落户的情形。 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屋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新房主的户口迁入工作。我们咨询朝阳区及海淀区户籍管理部门,目前可行的操作办法为: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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