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丢失快件的赔偿问题

2024-12-16
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快递丢失或内件短少时,快递公司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或内件短少时,快递公司应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快件丢失时,快递服务组织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并按照以下规定赔偿: 1. 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2.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赔偿; 3. 如果造成用户其他损失,应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五章损失赔偿第四十九条,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如果用户在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邮政企业将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五章 损失赔偿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n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n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