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辞退孕妇的。...
当然不可以。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25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劳动合同期满叫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关系终止,但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若发生在三期期间发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的,单位须与劳动者签订顺延劳动关系终止协议/合同,若无任何书面约定,则默认为单位已顺延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直至其三期结束。 注: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单位须给付员工(任意情况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时长,每一年记1个月前12个月平均收入,少于半年的记0.5个月。) 例:如员工2012年2月10日进入A公司工作,合同到期日为:2015年2月10日。前12个月平均收入为:5234元。若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则该员工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 分析:值得注意的是:该合同的时长为:3年01天,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计算标准,这个员工可以拿到3.5个月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公式为:3.5*5234=18319元。 答:该员工可拿到单位应当给付的经济性补偿金共计18319元。(劳动关系方面的经济性补偿金和经济性赔偿金均不需缴纳任何税费)
用人单位解雇孕妇一般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解雇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