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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 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只承认动产的留置权,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是不存在留置权的不过有抵押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权...
而按照《建筑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所以,一般意义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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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不能适用留置权,留置权仅仅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1、建设工程留置权不能适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其仅适用于动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很高兴为你解答疑惑,要知道什么叫建筑工程合同,首先要了解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3)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7)主合同与从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非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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