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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 1.如果该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1)如果该套房屋是你丈夫在婚前就已经赠送给你并已经办理好了产权过户手续的,根据民法典的...
夫妻在离婚时,若丈夫自愿将自已的那份财产赠与(约定)给妻子,若是房产,其房产所有权理所当然归妻子,并记名在妻子的名下;若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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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已你不知情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确定该赠与无效。但任何官司都有败诉的风险。 你不起诉确定无效的,那么该房屋属于20岁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出生,就有继承权。 2、属于,但如果你丈夫有心,可以完全做到没有收益。 3、不存在,只要是婚前签订的买房协议,即可。 临时抱佛脚,可就来不及了。
其一:在我国,婚姻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和婚姻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小三在我国其实就是非法的,小三与已婚人士同居,并无保障其权利的情况其二: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孩子是无辜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乃至遗产继承权综合来说:小三与丈夫的孩子,受到法律保护,丈夫一方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等;但小三本身对于丈夫来说,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同时,丈夫背着妻子单方面赠与小三的财物都是无效行为,妻子有权主张返还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无偿赠与“第三者”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需要谴责的行为。因此,赠与“第三者”财产行为理当认定无效。 但是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妻子就不可以要求返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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